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工信厅原函[2008]290号
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生产情况调查的通知
有关省市经委(发改委),内蒙古、江西、广东、四川、江苏省稀土行业协会:
为加强稀土行业管理,并为制定稀土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和2009年稀土行业生产指令性计划提供依据,经研究,现对全国各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。请各地方稀土主管部门会同省稀土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,组织和指导企业按照调查表(见附表1、2、3)的有关要求,认真、如实填报本地区稀土企业的相关情况,并于11月30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。
附件:1.稀土矿山企业情况调查表
2. 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情况调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