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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出台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04-07  来源:陕西日报  浏览次数:404
核心提示:3月31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:为控制疫情蔓延、保障师生安全,确保各高校安全、平稳有序开展开学后各项工作,省教育厅出台了

3月31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:为控制疫情蔓延、保障师生安全,确保各高校安全、平稳有序开展开学后各项工作,省教育厅出台了《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要求疫情防控期间,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,所有进出高校校园人员均进行体温检测,坚决阻断疫情进入校园。

《指南》要求,各高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,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各高校党委书记、校长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建立学校、院(系)、年级(班级)校内三级防控工作机制。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“三案七制”,“三案”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、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,“七制”包括疫情报告制度、学生晨检制度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、复课证明制度、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管理制度、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、教学生活场所通风消毒制度。

关于开学前准备工作,《指南》要求做好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工作,全覆盖、无遗漏,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坚决杜绝师生带病返校。要做好疫情防控各类物资准备,各高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隔离场所,配置隔离床位数不少于本校在校生总数的5‰。

要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,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、分年级、分班级、分期、分批、错峰返校,杜绝聚集返校、带病返校、未经批准私自返校。

针对开学后防控工作,《指南》要求疫情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,严格进出校园人员管理,教学楼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宿舍、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体温监测岗。疫情未解除前,不举办聚集性活动,不组织教师集体教研、培训活动。

《指南》要求开学后要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,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。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(如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)和异常情况的,各高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应措施,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,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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